近日,通州区公安局依法对“快递哥”张某(男、21岁、住四川省营山县)交通肇事逃逸、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000元并处拘留7日的处罚。
今年2月1日17时左右,张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通州区川姜镇磨框镇村十三组地段时,撞伤骑电动车的张亚芳后,驾车逃离现场。案发后,通州交巡警大队川姜中队的民警迅速展开侦查,通过现场走访及调阅沿线监控图像,最终锁定姜灶某快递公司员工张某有重大肇事嫌疑并随后将其抓获。张某到案后,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。